各部门、分院:
根据江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1年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现就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和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范围
在高等职业院校或职业本科院校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校内在职专任教师;经学校聘任,承担高等职业院校教学任务1年以上、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的校外兼职教师。
二、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条件
各类专业各级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的具体条件参见“关于印发《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标准》的通知”(附件一)。
三、填报方式
本次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需要在网上填报。请各部门、分院在4月1日下班前将需要申报“双师型”教师老师的名单报给人事处刘晶创建账号,教师使用院校分配好的账号登录“江西省职业院校教师发展服务平台(网址:http://171.34.42.28/,并于4月16日之前完成网上填报和佐证材料的上传,具体填报步骤参考附件二。
人事处
2021年3月29日